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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吉检察:以“学行宣”三维发力 让地方性法规扎根基层治理沃土
2025-09-25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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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9-25

  “法立,有犯而必施;令出,唯行而不返。”西吉县人民检察院深谙法规生命力在于实施之理。2024年以来,西吉县人民检察院紧扣市、县两级人大会议部署要求,将《固原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》《固原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》《固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》等地方性法规融入检察履职,以“学、行、宣”三维举措推动法规落地,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。

深学细悟,筑牢履职根基

  院党组将地方性法规学习作为重要任务,通过党组会、理论学习中心组会、全院干警大会等多层级会议,专题解读法规立法背景与核心要义,确保干警精准把握精神实质,把立法要求转化为履职自觉,为法规实施夯实认知基础。

能动履职,彰显检察担当

  聚焦法规重点领域,部署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”“红色资源保护”等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,深化“河长+检察长+警长”“林长+检察长”机制。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河道、红色遗址、市容市貌巡查9次,即时整改问题3个;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53件,文书精准援引法规条款强化说理。其中,葫芦河河道芦苇影响防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,于2025年7月入选宁夏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典型案例,以司法实践将“纸上条文”变为“治理实效”。

多元普法,营造浓厚氛围

  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,依托“送法五进”、法治宣传节点,将法规送进千家万户;借助“两微一端”推送法规内容、制作检察官说法微视频;办案中通过公开送达、现场说法以案释法,推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良好风尚。

  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将地方性法规从文本引入实践,从机关融入乡土,正逐步激活法规治理效能。下一步,西吉检察将持续聚焦县域治理难点与民生关切热点,深化法规适用与监督融合,让每一部饱含地域特色的法规都成为护航发展、保障善治的坚实盾牌,在六盘山下、葫芦河畔书写法治为民的崭新篇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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